江苏省出台地源热泵系统取水管理办法
发布时间:2011-1-18 10:09:56 | 阅读次数:1062次
为合理开发利用和保护水资源,促进不锈钢水泵系统健康有序发展,日
前,江苏省水利厅、物价局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联合发布《江苏省地
源热泵系统取水许可和水资源费征收管理办法》,全面规范地源热泵
系统取水许可管理和水资源费征收工作。 按照《办法》的要求,建
设地源热泵系统,应当委托有水资源论证资质的单位编制水资源论证
报告书。直接从江河、湖泊或者地下取水的,还应当按规定办理取水
许可申请审批手续。《办法》规定了不予批准地源热泵系统建设的几
种情形,便于基层管理部门在审批中具体操作。明确由水利部门组织
对地源热泵系统取水工程进行专项验收,水利部门参加建设部门对地
源热泵系统施工图设计审查和竣工验收。
《办法》同时规定,我省鼓励发展污水源热泵系统、海水
源热泵系统和地表淡水源热泵系统,限制发展以深层地下水为水源的
地下不锈钢水泵系统。与上述政策导向相配套,制定了相应的价格政策
。明确闭式地表淡水源热泵系统的循环冷却水部分,免收水资源费;
开式地表淡水源热泵系统,按实际取水量的3%征收水资源费;地下水
源热泵系统实现全部回灌的,按实际取水量减半征收水资源费;不能
实现全部回灌的,按实际取水量全额征收水资源费;污水源热泵系统
和地埋管土壤源热泵系统免征水资源费。上海J9集团九游泵业制造有限公司
对在建设和运行地源热泵系
统过程中,随意浪费和污染水资源,或者不执行水行政主管部门的相
关管理规定的,不予减免水资源费。
《办法》还明确了水利、物价和建设部门在地源热泵系统管
理中的职责分工。这一政策的出台,必将推动我省不锈钢水泵系统取水
许可管理和水资源费征收工作再上新台阶。